首页
1
知识交流
2
营业税报马仔
3
自4月1日起税籍清查,营业人有应申请变更、停业复业或注销等营业登记而未办者请速补办,以免受罚4
http://www.chemfu.com.tw/ 权富会计记帐士事务所
权富会计记帐士事务所 326 桃园市杨梅区新农街二段253号
营利事业年度中由免用统一发票改为使用统一发票,应如何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若年度中由查定课徵营业税改为使用统一发票,其营利事业所得税应将免用发票期间之查定营业额一并申报,若漏未申报该部分所得者,应予补税免罚。 该局指出,漏报查定营业额部分之所得计算,应视其为扩大书审申报或查帐案件有所不同,兹说明如下: 一、营利事业若为扩大书审申报案者,依扩大书面审核要点第5点规定,该查定之营业收入应依扩大书面审核适用纯益率核课所得,即(查定之营业收入+开立发票之金额+非营业收入)×扩大书面审核适用纯益率。 二、营利事业若采查帐申报者,因查定课税期间之收入成本损费均未申报,应依所得税法第79条规定,按同业利润标准核定该期间之所得额(查定之营业收入×同业利润标准纯益率),而本期之课税所得额即查定营业额核定之所得额加计开立发票期间经稽徵机关查帐核定之所得额。 该局呼吁,营利事业若有年度中改为使用统一发票情事者,应依前揭规定办理结算申报或申请更正,以正确计算税务申报之损益及应缴纳税捐。 (联络人:中南稽徵所李股长;电话25868885分机360) 发布单位:中南稽徵所 资料来源:台北市国税局 http://www.chemfu.com.tw/hot_59109.html 营利事业年度中由免用统一发票改为使用统一发票,应如何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 2024-12-17 2025-12-17
权富会计记帐士事务所 326 桃园市杨梅区新农街二段253号 http://www.chemfu.com.tw/hot_59109.html
权富会计记帐士事务所 326 桃园市杨梅区新农街二段253号 http://www.chemfu.com.tw/hot_59109.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12-17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www.chemfu.com.tw/hot_59109.html

类别 税务新闻-营业税
主题 自4月1日起税籍清查,营业人有应申请变更、停业复业或注销等营业登记而未办者请速补办,以免受罚
内容 本局表示:本局将自101年4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全面清查辖内营业人营业登记情形;另清查停业达2年以上之营业人实际停业状况,亦纳入本次清查重点,以维护租税公平。

本局说明,营业人税籍资料之正确与完整,为掌握税源之前提,自101年4月1日起,将办理营业税税籍清查作业,实地访查辖内公司、行号,以查明有无未依规定办理变更、未办营业登记擅自营业或擅自停歇业等情事。若有登记不合规定者,除通知尽速补办设立、变更登记外,涉及漏税情事者,将依法补税及处罚。

本局指出,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28条及31条规定,营业人於开始营业及停、复业前,应办理营业及停、复业登记。同法第30条规定,营业人申请营业登记事项有变更或营业人合并、转让、解散或废止时,应於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请变更或注销营业登记。

本局特别呼吁,营业人请自行查对,如有前揭情事而未依规定办理者,应尽速补办相关登记事宜,以免被查获而遭受处罚。



日期 2012/2/24
发布单位 审查四科
联络人 郑热心
联络电话 03-3396789分机1236
主题(Category.Cake) 财政税务 - 510
施政(Category.Theme) 国税 - 452
服务(Category.Service) 其他 - IZ0

资料来源:北区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