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
小周的爸爸聽說夫妻間贈與不課贈與稅,決定要把名下的另一間房子過戶給小周的媽媽,經向稅捐機關詢問辦理手續歸納如下:
夫妻間贈與房屋及土地,要訂立贈與契約,並在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及土地增值稅申報書,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影本 ( 正本核對無誤後退還 ) 及有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契稅核定後向原申報之稽徵機關領取契稅及應納房屋稅繳款書,土地增值稅核定後向原申報之稽徵機關領取土地增值稅繳款書 ( 或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 ) ,持繳款書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後,再到稅捐單位辦理稅捐完納證明,最後至所在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