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单位: | 商业司第九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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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2012/02/07 | ||
经济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1年2月7日 发文字号:经商字第10102403000号 附件: 主旨:101年度「服务业创新研发计画」(以下简称本计画)补助申请。 依据:「经济部协助产业创新活动补助及辅导办法」规定办理。 公告事项: 一、受理期间:自101年2月7日至101年3月23日。(本年度因预算有限,受理梯次以仅一梯次为原则) 二、补助类别:(下列四类别,每公司每梯次以申请1类且1案为限,每年以补助1案为原则,惟获概念规划类别补助,完成结案后再申请创新研发类别者不在此限。) (一)概念规划。 (二)创新研发。 (三)研发联盟。 (四)加值应用。 三、本计画之审查得排列候补若干名,倘遇核定补助业者弃权时,则依序递补,候补期间为2个月,自召集人联席会议决审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逾期自动失效。 四、本计画预算金额须以立法院审议通过之法定预算为准,若遇预算用罄,则停止受理申请。 五、邮寄或亲自送件地点:台北市10015福州街15号,经济部商业司8号柜台。 六、上网查询:本计画之相关规定事项请详阅申请须知,其申请须知及相关计画书格式等资料请上网(http://gcis.nat.gov.tw/neo-s)档案下载区查询。 七、洽询电话:02-2701-1769分机231~242,服务业创新研发计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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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址: | http://gcis.nat.gov.tw/neo-s | ||
相关附件: | upload1010207.doc |
资料来源:全国工商入口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