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
小周要开公司,除已办妥经济部公司登记外,在税务方面有些规定仍要了解:
一、在开始营业前一定要申请营业登记,也就是要据实详细填写营利事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并检附负责人身分证影本、公司章程、公司登记事项表影本等相关文件,向营业所在地县、市政府营利事业登记联合作业中心或主管稽徵机关国税局的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请,由县、市政府审核后发给营利事业登记证。
二、稽徵机关审查相关资料后,会将税额计算、课税方式核定情形函复,即使小周未领得营利事业登记证,稽徵机关也会先予设籍课税。
三、小周的公司获准后,除了要设置帐簿按时记载外,要携带统一发票专用章、公司及负责人印章向稽徵机关领用统一发票购票证,按期购买统一发票。
四、开始营业以后销售货物或劳务时,除按照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外,并要在每单月15日前申报前2个月的销售额,缴纳营业税。
五、公司所在地的地价税,将因此按一般税率课徵;房屋税则按营业用税率课徵。
资料来源:财政部入口网站